网约车火车站接客,也要“留下买路钱”?|新京报快评

2023-07-27 22:33:26来源:新京报

▲南昌西站网约车上客区。图/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微信公众号

据澎湃新闻报道,近日,多名乘客反映,在南昌西站乘坐网约车,被额外加收“2元停车费”。经调查,这笔所谓的“停车费”,是网约车司机向第三方运营公司交的“服务费”,最终被转嫁到乘客头上。该公司负责人强调,曾提前向南昌市红谷滩区发改委咨询过该项收费问题,得到的答复是“无需向发改部门备案审批”,这一说法得到了当地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的证实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如今,网约车接送客区域已成火车站内的标配,但乘客只要上了网约车就得被收“停车费”的,恐怕少之又少。2元钱看上去似乎不算多大数目,可对乘客来说,这笔有些突兀的收费极易给人“雁过拔毛”的既视感,难免倍感膈应。

那该怪网约车司机将停车费用转嫁吗?可很多司机也很无奈:在原有停车收费标准之外单独面向网约车另行收费,他们每单利润本就不多,若还要自行承担“2元停车费”,有时候还得往里面贴钱,“羊毛出在羊身上,停车场向我们收,我们只能向乘客收。”

从报道内容看,这笔让司乘双方均不满的“2元停车费”,已导致他们在末端费用上的分歧与纠纷频现,随之而来的是网约车司机动辄遭到投诉、想法子实现无责拒载。

现在看来,“拔羊毛”的是第三方运营公司。该公司向网约车司机端收费的理由是:其向南昌西站停车场管理方租来了等单区、上客区的那些停车位,每年的车位租金、员工工资、管理成本等固定支出在200万元左右,还为网约车司机提供了车辆实时位置显示屏、司机休息室等增值服务。

乍看起来,这很符合商业逻辑:商业主体用收费来覆盖成本赚取收益很正常,不能动辄对其搞道德绑架要求其做公益。

问题在于,所涉区域在火车站停车场内,如果是一般市场化服务,那买方完全可以有自愿选择接不接受的余地,眼下的情况是,网约车司机不从这里载客不行,从这里接客就必须得交费。虽然将其跟“留下买路钱”等同未必妥当,但其收费的合法性依据与合理性基础理应经得起拷问。

按照法律规定,机场、车站、码头、交通枢纽站和轨道交通换乘站等配建的停车场,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,停车服务收费当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畴;《价格法》第十八条第五项也规定,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,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。

目前看,“2元停车费”并非向主管部门备案审批,收费标准是企业单方面制定的。第三方运营公司方面辩称是服务费,但如多名法律人士所言,其收费依旧是基于提供停车服务的事实,该项收费仍属于“停车费”,在收费名目上刻意回避“停车”二字,用服务费名义绕开车站停车收费要接受的定价成本监审,是否合理显然值得追问。

鉴于这笔费用经由该公司之手,最终会以收租金的方式流向南昌西站管理方,收费名目与标准更不能稀里糊涂。南昌西站管理方性质上属于国企,委托第三方对停车位进行管理经营于法有据,但若是假借第三方的私企身份绕开垄断收费的政府定价,甚至是收取不该收的费用,那无疑越过了边界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该公司也曾在郑州向进入郑州东站停车场的网约车收取2元“调度服务费”,在媒体聚焦后,郑州东站网约车上客区被停业整改并取消该项收费。

本质上,这牵涉的,仍是网约车上客区管理运营成本谁来承担的问题。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,交通枢纽设立的网约车上客区,是公共服务的延伸,况且网约车、出租车和其他社会车辆跟火车站是共生关系,火车满足的是长途出行需求,网约车解决的是“最后N公里”的接驳出行需求,所以最佳解决是将其纳入公共服务成本之中,这也是时下各地火车站普遍采取的解决方案。

回到此事上,南昌西站的相关管理方显然不能简单地坐收租金,然后将“包袱”往外一甩,由着第三方运营者“打着市场服务的名义,收着垄断的钱”,由着这笔“停车费之外的停车费”演变为司乘两方内耗的源头。网约车司机和乘客成“冤种”,背后反映的只能是相关管理方的失责。

合法是收费的前提,特别是这类带有垄断经营性质的服务,更不能少了合法基础。这是原则,不能因费少而乱收。

撰稿 / 京客(媒体人)

编辑 / 徐秋颖

校对 / 杨许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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